為進一步暢通紀檢監察信訪舉報渠道,切實加強基層紀檢監察機關的陣地建設,努力將群眾反映的問題處理在基層、化解在基層,日前,縣紀委監委制定了《鄉鎮紀檢監察信訪接待場所“七有”標準》。
據了解,“七有”包括有專門的紀檢監察信訪接待場所,與大信訪接待場所分離;有明顯的紀檢監察接待場所門牌標識;有專職或兼職的紀檢監察接訪人員;有專門的紀檢監察接聽電話;有必要的辦公設備;有紀檢監察信訪工作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有紀檢監察信訪工作臺賬。
據了解,全縣各鄉鎮已按“七有”標準完成了紀檢監察信訪接待場所規范化建設,努力打造陽光接待、高效辦理的紀檢監察信訪接待場所。(馬佳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