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東??h紀委在信訪舉報工作中積極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以構建“一辦二查三回訪”工作模式為抓手,通過統一規范交辦流程,實施縣鄉兩級調查督查,固化三級回訪機制,突出信訪舉報工作辦理實效,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信訪問題。
統一規范交辦流程,增強信訪辦理規范性。要求所有信訪件全部由信訪室統一扎口管理,對上級交辦、領導批示、審計司法移交、各室自收以及工作室在查辦案件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線索,統一由信訪室登記并錄入紀檢監察信訪管理系統,分類建立臺賬,由分管領導提出交辦意見,并與各具體承辦單位當面交辦,一事一辦,明確責任和要求,限期辦結。同時,實施“四項制度”,確保信訪交辦件規范辦理。建立一本銷號臺賬。定期開展信訪積案化解攻堅活動,重點對重復訪、越級訪、纏訪、鬧訪等涉紀信訪問題進行梳理歸納,將梳理出的重點信訪問題逐一登記造冊,并將化解責任落實到包案部門、包案領導及包案個人,通過定期過堂推進,做到“一案一結一銷”。根據臺賬數據,定期分析研判信訪形勢,每月編寫一期重要信訪情況通報,每季度編寫一期信訪情況分析報告,為鄉鎮紀委信訪件辦理提供預警,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簽訂一份雙向承諾。即信訪舉報受理部門與來訪人員在接訪之初簽訂雙向承諾,信訪部門承諾在規定期限內辦結并向群眾反饋,信訪人承諾在信訪部門辦理期間不越級上訪,形成對信訪部門和信訪人員的雙向約束機制。對受理的信訪件實行分類處置。對范圍內的信訪問題及時受理,妥善處理,屬于基層紀檢監察機關管轄的進行交辦轉辦,對于反映案情內容復雜,可查性高的信訪件,由委局相關室直接查辦;對業務范圍內和范圍外相互交織的信訪舉報,耐心向群眾解釋,僅受理業務范圍內問題;對范圍外信訪群眾的個人利益訴求和應當由其他部門處理的問題,不予受理,通過建立完善的轉辦督辦機制,填寫移送督辦通知單等措施,確保確保事事有回應、件件有結果。實行進京一訪兩單。為防止進京上訪群眾被勸返后,回到地方可能無人受理的現象,凡經駐京工作小組成功勸返信訪人員,實行“一訪兩單”,一是向受理單位發放《重要信訪交辦單》,并限期調查處理反饋。二是向上訪群眾出具《信訪受理告知單》(駐京小組直接出具或受理單位傳真出具),指明何單位于何時在何處接洽處理,從而搭建群眾與受理單位之間溝通的橋梁,確保被勸返群眾反映的問題在縣級能夠真正得到有效處理。
實施縣鄉兩級調查督查,增強信訪辦理針對性。一是鄉鎮紀委調查。將事實清楚、責任明確、爭議不大、易于解決的初信初訪案件交由鄉鎮紀委辦理,10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意見,并通過出具紙質通知書、信息網絡、手機短信等方式答復信訪人,及時將答復情況錄入信息系統。堅持和完善初信初訪首問負責制,對初次反映的涉及群眾身邊“四風”和腐敗問題,堅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結,防止欺上瞞下、久拖不決,努力將信訪舉報問題解決在萌芽和初始狀態;對于越訪、重訪、纏訪、鬧訪,深入開展信訪積案化解活動,實行領導包案處理機制,采取“一人一檔、議案一策、一包到底”的方法,努力實現案結事了、息訴罷訪。同時,實行調查結果復核機制,要求鄉鎮紀委上報調查結果的同時,附報調查證據、談話筆錄和處理決定,由信訪室對調查結果逐一進行對照審核,重點查看“線索篩選是否精確,問題調查是否準確,證據材料是否詳細,處理結果是否落實到位”,對調查不清楚、證據不確鑿、處理不到位的,要求重新調查上報,嚴把線索調查審核關,確保問題查清、內容查細、線索查實,以辦信成效取信于民。二是委局機關工作室調查、督查。對上級紀委交辦,重大、復雜、疑難等不宜簡易辦理的信訪件交由縣紀委機關工作室辦理;另外,對于信訪件經鄉鎮紀委一次調查及反饋后,信訪人有疑義的同時,由管片的工作室啟動兩次調查機制。加大鄉鎮重點信訪件督辦力度。由各片區分管工作室定期對轄區內各鄉鎮信訪案件辦理情況開展督查,重點對縣紀委交辦和主要領導批示的案件;侵害群眾利益,引發集體訪、去省進京越級訪的案件;無不當理由,超期仍未報結的案件;交辦后群眾仍然信訪不斷的四類案件開展督查。督查的內容,主要從四個方面進行,一查承辦單位查辦信訪案件的進度;二查承辦單位辦理信訪案件的方法、程序;三查承辦單位信訪案件辦理質量;四查承辦單位在辦理信訪案件時確定的處理意見落實情況。對督辦結果嚴格落實問責追究制度。在信訪督辦中,發現對交辦的信訪案件不按程序辦理;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查結上報,又未說明原因;對已確定處理意見拒不落實或無故拖延不辦;在辦理信訪中弄虛作假,或造成冤假錯案;由于處理不當導致矛盾激化,產生嚴重后果的,及時引入問責程序,分類界定“批評教育、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組織處理、黨紀處分”的責任范圍,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問責調查、責任認定、問責處理。
固化三級回訪機制,增強信訪辦理長效性。一是信訪室統一回訪。信訪室對所有信訪人員落實常態化回訪制度,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依照法規政策解答問題?;卦L實行兩次回訪制度,信訪件辦理過程中如實向信訪人反饋辦理進展情況,辦結后及時向信訪人反饋對信訪問題的處理意見,保障信訪人知情權;同時,在回訪的內容中還要向信訪人詢問信訪事項是否依法、及時、合理處理,信訪問題處理是否到位,信訪人是否滿意,等等。對回訪中發現的問題,責成承辦單位及時加以完善,以此鞏固信訪件辦理效果。另外,還要統一填寫回訪單,實行一件一檔,建立信訪回訪檔案。二是分管常委定期集中回訪。每月由信訪室對承辦單位延期、多次督辦仍未辦結以及調查反饋后仍不息訪的信訪件進行集中篩選,并將篩選出的信訪件交由縣紀委分管常委進行集中回訪?;卦L過程采取定時間、定地點、定事項,分管常委與承辦單位紀委書記及承辦人一道約見信訪人,對辦理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共同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切實做好信訪積案化解工作。三是縣紀委主要領導重點回訪。對疑難信訪、纏訪、重復赴省進京越級訪由縣紀委主要領導進行重點回訪,對信訪人反映的問題進行逐一梳理匯總。以落實涉及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辦制度為抓手,定期召開會辦推進會,采取“一人一檔、一案一策、全程跟蹤”等方法,落實多元化解、聯動聯防等機制,實行聯合攻堅,切實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